沈阳建筑大学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沈阳建筑大学始建于 1948 年,原名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曾隶属于国家建设部, 2000 年划归辽宁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学校是以建筑土木学科为优势,集工、管、理、文、农、法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总占地面积 1832.7亩,建筑面积63.68万平方米。位于沈阳浑南新区的主校区占地面积 1428.6亩,建筑面积 37.17万平方米。主校区规划设计体现了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规划布局合理,建筑形式现代、质朴、简练,功能设施齐全。教学区为网格式、具有东方文化底蕴的庭院组合,有利于资源共享和学科交流。一座长达 756 米的亚洲第一长廊将教学区、图书馆、 实验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巧妙地连接在一起,形成校园一道独特的风景。学校拥有开放式图书馆、国内首座建筑博物馆、多功能体育中心、方便快捷的校园网和有线电视网。
学校设有15 个学院,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400余人、硕士及以上学位440余人。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11人,硕士生导师226人。学校目前有各类在校生18000余人,其中本科生9000余人、研究生1000余人。
学校为教育部批准的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有1个联合培养博士点,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0个硕士点,学校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在建筑与土木工程等 6个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生。本科教育包括六大学科门类的34个专业,建筑学专业和土木工程专业均通过了国家级的专业评估,建筑学专业和土木工程专业是辽宁省省级示范专业。学校招生范围覆盖31个省区,其中在10个省区进入一批次录取,在辽宁省有13个专业进入一批次录取。学校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单位之一。 学校2002-2006年的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5年在辽宁省高校名列前茅。
“十五”期间,学校获得科技总经费1.2余亿元,累计科研立项 1000 余项,其中国家和省部级近 400 项, 115 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学报(自然科学版)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一等奖并于2005年被美国工程索引(EI)确定为核心刊源。2004、2005两年学生申请专利176项,列辽宁省高校之首。学校有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学校与20多个国家的4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或科研、合作办学关系,是国家教育部选定的招收国内访问学者单位,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可以招收外国留学生学校。学校教学改革取得丰硕成果,“十五”以来,学校承担教改立项国家级8项,省部级69项。“十五”期间编写并出版教材、著作144部,教改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56项。 2005 年被评为首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
学校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不断深化各项改革,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充满活力和具有创新能力的知名建筑大学而努力奋斗!
欢迎广大具有艺术天赋的同学来我校学习深造。
一、招生专业介绍
艺术设计专业(本科 四年)
本专业主要培养从事建筑内外环境相关的艺术设计、空间艺术设计、城市景观艺术设计及研究、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生通过系统学习和基本训练,掌握艺术理论、建筑内外环境艺术设计方法,掌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等相关学科知识。具有综合处理艺术与环境、建筑艺术与相关建筑技术等因素关系的能力,具备各类建筑艺术相关的室内外环境设计、空间设计、景观园林设计等基本技能。
本专业设室内设计、景观艺术设计两个专业方向,在专业学习后期进行学习分流。
室内设计方向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美术史、室内设计史及原理、环境心理学、装饰构造与材料、家具与陈设、景园设计、室内设计、娱乐及展示空间设计等。
景观艺术设计方向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美术史、环境雕塑、园林、景观设计史及原理、人体工程学与无障碍设计、城市景观规划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城市公共环境及娱乐空间设计、场地设计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设计、规划、教育、研究、出版和文博等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工程设计、教学、研究等工作。
该专业所属的设计艺术学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工业设计专业(本科 四年)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工业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现代工业产品造型设计及视觉传达设计的高级专门技术人才。
学生通过系统学习,主要掌握工业设计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具有应用造型设计原理和法则处理各种产品的造型与色彩、形式与外观、结构与功能、结构与材料、外形与工艺、产品与人、产品与环境、产品与市场的关系,以及将这些关系统一表现在产品造型设计上的能力。熟悉计算机常用先进软件并具有较高的设计能力。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产品设计、电脑设计基础、人机工程学、工业设计概论、机械设计基础、透视图学、效果图表现技法、产品模型设计与制作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科研单位及高等院校从事工业产品造型设计、公共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及相关的科研、教学工作。
该专业所属的设计艺术学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广告学(广告设计方向)专业(本科 四年)
本专业主要培养从事广告媒体、设计传播、广告策划创意和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及市场调查分析工作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在课程设置上,强调多元性、创造性,注重学生广告设计和艺术创作全方位能力的培养。学生通过系统学习,具备平面广告设计理论与技能、数字媒体广告理论与技能,影视媒体广告理论与技能等方面宽广的文化与科学知识,具备灵活完成广告设计、创意及制作等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文化艺术修养,具备较强的艺术创作和绘画表现能力。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平面构成、立体构成、色彩构成、平面设计、动画创意、卡通形象设计、CI设计、电脑动画制作、广告创意、包装设计、影视广告设计创意、摄影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新闻媒介广告部门、广告公司、市场调查及各类传媒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
该专业所属的设计艺术学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二、招生计划
2007年我校在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西、江苏等9个省份计划招收艺术类考生240人,其中艺术设计专业120人,工业设计专业48人,广告学专业72人。
注:本招生计划为拟定计划,正式计划以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向考生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中等专业艺术学校或师范学校艺术专业应届、往届毕业生,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和专业设计能力。
3、身体健康,无色弱、色盲。
下列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学的在校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四、专业课考试报名方法
1、辽宁省考生参加该省组织的艺术类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按照省招考办的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和考试。我校在辽宁省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专业复查。
2、辽宁省以外的其他省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在该省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须首先参加所在省招考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然后持所在省招考办统一签发的《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到我校在该省设定的考点报名,并按时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3、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报名时,除携带所在省签发的《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并同时提交《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一份外,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4张。
4、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需交纳考务费用150元。
5、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① 辽宁省考生按该省艺术类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的要求进行报名和考试。
② 河北省考点: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报名时间:2007年2月9日-10日
报名地点: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考试时间:2007年2月11日
咨询电话:0311-85333626
③ 湖北省考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报名时间:2007年3月2日-3日
报名地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汉江区杨汊湖馨苑小区21-22栋)
考试时间:2007年3月4日
咨询电话:027-85620977、85620979。
④ 山东省考点: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考点
报名时间:2007年3月6日-7日
报名地点: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
考试时间:2007年3月8日
咨询电话:0536-8223019
⑤ 湖南省考点:湖南省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报名时间:2007年3月11日
报名地点:湖南省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
考试时间:2007年3月13日
咨询电话:0731-8838502
⑥ 黑龙江省考点:黑龙江东方学院
报名时间:2007年1月29日-30日
报名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考试时间:2007年1月31日
咨询电话:0451-86655180
⑦ 江西省考点: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
报名时间:3月16日-17日
报名地点: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考试时间:3月18日
咨询电话:0791-8120158
⑧ 河南省考点:郑州市第24中学
报名时间:2007年3月13日-14日
报名地点:郑州市第24中学(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郑棉一厂对面)
考试时间:2007年3月15日
咨询电话:0371-67658364
⑨ 江苏省考点:南京市宁海中学
报名时间:2007年3月19日-20日
报名地点:南京市宁海中学(南京市宁海路39号)
考试时间:2007年3月21日
咨询电话:025-83237309、83237310
五、专业考试科目
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试科目均为素描、色彩两科,考试时间各为3小时,满分均为150分。辽宁省考生按该省招考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要求参加科目考试。
六、成绩通知及录取办法
1、对于辽宁省考生,我校认可考生在该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中取得的成绩。
2、对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学校对试卷进行统一评定,并以素描、色彩两科成绩相加记总分。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于4月30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我校将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sjzu.edu.cn。
3、辽宁省考生如取得该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即可报考我校。其他省份考生如取得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中取得合格证,即具有填报我校资格,可根据本人志愿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
4、我校将在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以其高考成绩(含数学成绩)与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所取得的专业课成绩(辽宁省考生为在该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所取得的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高考成绩+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在具有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根据当年所在省考生高考成绩情况确定外语小分分数线,工业设计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参考数学成绩。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6、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
7、学费标准暂定为每学年1万元,如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新的专业收费标准,则录取时另行通知。
七、其它有关事宜
1、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需自备笔、刀、颜料、调色板、笔洗等考试用品,考试纸张由我校提供,画板需自带。辽宁省考生按该省招考办有关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的通知规定准备。
2、考试纪律按我校《考试规则》执行。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邮编:110168
咨询电话:024-24693969
网址:http//www.sjzu.edu.cn
沈阳建筑大学
二○○七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