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指南
Admissions guide
沈阳建筑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17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建筑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 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4-7年;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为2年;高职高专升本科专业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为2-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2.97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8.11万平方米,专任教师93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2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9452万元,图书123.33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计划总数:2008年招生计划总数为3005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1757人,面向外省1156人,面向省内计划招收高中毕业生1652人。

    语种限制:英语、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建筑智能化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土木工程(英语强化)等6个本科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仅招英语、日语、俄语语种考生。

其他说明:英语专业和土木工程(英语强化)专业在招生录取时参考英语成绩。建筑学、建筑学(中国-新西兰联合教学班)、城市规划、园林(景观设计方向)、景观建筑设计、生态学(城市生态规划方向)等专业,要求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对于上述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加试美术,不合格者在校内进行专业调整。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80701

建筑学

五年

理工

建筑学

080701

建筑学(中国-新西兰联合教学班)

五年

理工

建筑学

080701

建筑学

两年

第二学士

学位

工学

080702

城市规划

五年

理工

工学

090401

园林(景观设计方向)

四年

理工

农学

071402

生态学(城市生态规划方向)

四年

理工

理学

080708W

景观建筑设计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703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703

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方向)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703

土木工程(英语强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071101

理论与应用力学

四年

理工

理学

080901

测绘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1002

安全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704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705

给水排水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1001

环境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602

自动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604

通信工程(建筑智能化方向)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理工

工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081201

交通运输

四年

理工

工学

081207

物流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203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204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71302

材料化学

四年

理工

理学

110104

工程管理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110304

土地资源管理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110106W

房地产经营管理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110105W

工程造价(注册造价工程师方向)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理工

理学

110203

会计学

四年

文史

管理学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文史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

四年

文史

管理学

030101

法学

四年

文史

法学

050201

英语

四年

文史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

四年

艺术(文)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

四年

艺术(理)

文学

050303

广告学(广告设计方向)

四年

艺术(文)

文学

050303

广告学(广告设计方向)

四年

艺术(理)

文学

080303

工业设计

四年

艺术(文)

文学

080303

工业设计

四年

艺术(理)

文学

050418

动画

四年

艺术(文)

文学

050418

动画

四年

艺术(理)

文学

080703

土木工程(高职高专升本科)

两年

单独考试

工学

080704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高职高专升本科)

两年

单独考试

工学

110104

工程管理(高职高专升本科)

两年

单独考试

管理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建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建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建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高职高专升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建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加注“专升本”字样;达到沈阳建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建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对家庭困难学生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免、减、补”等多种措施保证贫困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一是在按规定发放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设立了学校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贫困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获得奖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部分费用;二是在按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同时,在校内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三是与有关银行落实了为贫困学生办理助学贷款事宜,贫困学生可持相关证明,入学后办理助学贷款;四是学校对家庭条件特殊困难,符合学校减免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学费的减免政策;五是对于实施以上措施后在生活上仍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实施如定餐、阳光卡、学校党员助困基金、雷锋班历任班长基金以及社会人士在校内设立的多种资助等。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我校与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学院(UNITEC)合作办学,举办建筑学专业“中国-新西兰联合教学班”。

1、学生在国内学习三年半,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可以办理赴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学院(UNITEC)学习手续。学生在国外学习费用自理。

2、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学校在辽宁省按我校招生计划的105%调取考生档案,在其他省份按我校招生计划的120%调取考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实行学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国家规定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考生分专业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进入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联系电话:024-24693969  88893969    

网   址:http://www.sjzu.edu.cn

7、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说明

(1)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工作程序:辽宁省考生参加省组织的艺术类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辽宁省外的其他省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首先参加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区招考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然后持所在省区招考办统一签发的《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到我校在该省设定的考点报名,并按时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日程安排:2008年1月至3月:我校外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组织工作;2008年3月:我校外省艺术类专业考试试卷的评阅工作;2008年4月:确定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发放合格证,并向相关省区报送合格考生名单;2008年7月:招生录取。

录取办法:我校将在考生高考成绩达到高考报名所在省区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以其高考成绩(含数学成绩)与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所取得的专业课成绩(辽宁省考生为在该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所取得的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高考成绩+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在具有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根据当年招生省区的考生高考成绩情况确定外语小分分数线,工业设计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参考高考数学成绩。

(2)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工作程序:考生本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推荐介绍信、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相应竞赛的秩序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照片2张到我校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

日程安排:2008年3月14日考生报名;2008年3月15日,体育专项测试;2008年5月,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异,收到《沈阳建筑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2008年7月,招生录取。

录取办法: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达标,并在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课考核成绩,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区的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优异,确有培养前途,并参加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高考报名所在省区相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我校将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区的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高考报名所在省区的相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区的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辽宁省考生需取得辽宁省体育竞赛优胜者测试合格证。

 

 

 

                                       沈阳建筑大学

                                    二○○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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